关于印发《上海市司法局法律服务保障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7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 002420455m/2021-00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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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沪司〔2021〕72号 |
产生日期 | 2021-10-27 |
市局各相关部门,市律师协会、人民调解协会、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协会、上海仲裁协会,青浦区局:
现将《上海市司法局法律服务保障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司法局
2021年10月25日
上海市司法局法律服务保障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行动方案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将于2021年11月5日至10日在本市举办。为继续做好法律服务保障进博会工作,根据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城市服务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进博会保障办”)《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总体方案》(进博会保障办〔2021〕3号)《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城市服务保障总任务书》(进博会保障办〔2021〕7号)《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知识产权保护百日行动方案》(沪知联办〔2021〕6号)有关部署,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举办进博会的重要指示,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国家战略和重大任务重要职责,通过更专业、更匹配、更温暖的法律服务全力保障第四届进博会取得圆满成功。
二、重点任务
(一)人民调解服务保障
工作组:安全保障组三组(牵头单位:市信访办)
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司法局(进博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为进博会提供调解服务保障。
(二)现场法律咨询服务
工作组:市场监管服务保障组(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重点任务:提供驻场咨询服务,为展会各方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三)党建引领
工作组:党群服务保障组(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重点任务: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任务分工
(一)人民调解服务保障(牵头部门:市局促进法治处)
1.组建调解团队
结合进博会调解服务经验,遴选本届进博会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加强知识产权调解、消费纠纷调解、劳动纠纷和合同纠纷调解队伍,开展专业培训。
责任部门:市局促进法治处、公服处。
2.完善服务模式
发挥“110”非警务警情对接分流机制、诉调对接工作模式的便民优势,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社会组织调解的专业优势,为进博会提供一站式非诉讼争议解决平台。
责任部门:市局促进法治处。
3.落实服务保障
落实调解员办案补贴的经费保障、设备后勤保障,落实智慧调解信息化保障,协助调解员服务进博会。
责任部门:市局促进法治处。
(二)现场法律咨询服务(牵头部门:市局公服处)
1.调整服务团队
根据业务更匹配、服务更专业、响应更高效的原则,调整更新法律服务进博会志愿团成员,组建 “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专业小组”和“长三角法律服务专业小组”。
责任部门:市局公服处、促进法治处、公管处、司鉴处、仲裁处,市律协。
2.优化服务方式
以“法律服务助力全球经济合作”(legal service in global economic cooperation)为主题,整合法律服务资源,进驻进博会综合服务区,采用“现场驻场”和“场外响应”相结合模式开展服务。
责任部门:市局公服处、促进法治处、公管处、司鉴处、仲裁处,市律协。
3.加强服务宣传
(1)编纂政策问答读本。更新《律师解读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读本》《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知识问答》,新编《国际贸易法律问题百问百答》。
责任部门:市局公服处,市律协。
(2)展现推广服务成效。以“我的进博故事”为主题拍摄案例短视频,反映法律服务进博会工作成效,通过多渠道播放。
责任部门:市局宣传处,市律协。
(三)党建引领(牵头部门:市局党群处)
组建市司法局进博法律服务临时党支部,完成“进博一线党建联盟”具体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市局党群处、促进法治处、公服处。
(四)落实进博会保障办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牵头部门:市局公服处)
按照进博会保障办的部署,传达落实证件办理、防疫检验等工作要求,报送进展举措等工作情况,及时协调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责任部门:市局公服处、促进法治处、法律服务各部门,市律协。
四、服务要求
(一)坚持需求导向、诚信执业、热情服务,全力做好进博会期间各项法律服务保障工作,努力提供具有国际水准的专业服务。
(二)服从任务部署,落实工作要求,遵守行业纪律、职业道德,展现法律服务队伍良好形象。
(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听从现场指挥,落实疫苗接种、核酸检测、证件登记等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