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凯发网娱乐

关于开展“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2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002420455m/2020-00041
文件编号 沪法宣办〔2020〕3号
产生日期 2020-06-02

市有关委办局(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门、法宣工作部门,各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法宣办:

2016年以来,在本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监督下,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本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和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着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是实施七五普法的最后一年,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要求和部署,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决定对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立的工作目标,全面客观总结本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推进七五普法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为科学谋划好上海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升法治上海建设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内容

检查主要内容为《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学习宣传情况,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普法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来沪务工人员以及其他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见《上海市七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可以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标准和考核评估办法。

三、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工作从5月份开始,至8月份结束。

(一)部署动员。5月底以前,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6月至7月,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自查。自查过程中要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特色、成果及典型人物,注意搜集能够集中体现工作成果的普法产品资料,如音像、视频、形象标识、图片资料等,认真整理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大事记,按时报送有关资料及统计数据(具体另行通知)。7月底前,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和七五普法总结报告报市法宣办。

三)组织检查。8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联合组成检查验收组,赴有关区和部门进行抽查。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四)评比表彰。在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同时,做好全国和本市七五普法先进的评比表彰及推荐准备工作。全国和本市普法先进的评比表彰工作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检查验收是《七五普法规划》的必要环节,是检验七五普法工作成效、确保七五规划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手段。要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发挥好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调动基层各单位、各部门的积极性,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把总结验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求真务实

要根据《七五普法规划》《决议》以及相关配套实施文件确立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验收工作。要着眼工作实际,将集中组织的检查验收与动态状况的日常督查结合起来,深入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真实情况,力戒形式主义。

(三)宣传典型,营造氛围

要充分发挥传统和新兴媒体作用,创新宣传载体和平台,集中宣传本市七五普法以来在法治建设方面的重大成就以及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的经验做法,宣传各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扩大普法工作的社会影响,提高全社会对普法工作的认同度和参与度。

(四)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过去五年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梳理与回顾,全面总结工作成效、主要经验和问题不足,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力求客观、准确、详实、凝练,文风短、实、新。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具体有效的整改措施,使检查验收工作真正发挥固强补弱的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七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上海市七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根据《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本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和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现就本市七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标准:

一、基础工作扎实

(一)领导体制完善

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党委、政府制定(或转发)七五普法规划,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人大常委会作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加强监督检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目标管理。各部门各行业建立健全工作领导体制,制定并下发本部门本行业普法规划,普法工作纳入部门行业年度工作议程。七五普法启动及时有力,组织实施工作进展顺利。

(二)工作机制健全

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工作制度健全,成员单位职责明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和办公设施得到有效保障。认真做好本地区、本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组织调动各部门、各行业、社会各类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分类指导基层工作。

(三)工作保障有力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本部门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专职队伍建设和培训,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普法讲师团队伍,定期开展法治宣讲活动。配备必要的法治宣传教育器材和设备。加强全国和本市相关普法教材的使用,积极编制发放各种普法资料、普法产品。

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活跃

(四)全面依法治国重大理论和实践经验宣传持久深入

持续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和重大成果,突出宣传上海在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治市、推动法治成为上海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等方面所取得的重大实践成果。

(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显著

坚持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部署、重大任务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基本法律和地方性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党内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组织开展有声势、有效果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

(六)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有力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建立完善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来沪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并认真落实。结合各普法重点对象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活动。结合各区、各部门实际,确定本区、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活动。

(七)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到位

贯彻落实本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系统、本单位法治建设总体布局,建立普法任务清单制度和报告制度,坚持系统内全员法治教育和社会面普法宣传并重,在立法、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各环节融入普法教育,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建立和完善本部门以案释法案例库,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推动以案释法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八)重大节点法治宣传教育集中举办

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上海市宪法宣传周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专项法律的颁布实施日或者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法治宣传教育能级提升

(九)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开展

因地制宜建立各种类型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充分利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的窗口单位和窗口岗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咨询讲座、演出展示等法治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创新形式打造法治文化品牌,广泛开展参与性、互动性强的比赛、创作、表演、评论等法治文化活动,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深入推进法治文化进地铁、进公交活动, 打造平安、有序、法治的交通公共空间。

(十)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深化

发挥法治创建的示范带头作用,深化基层组织、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扎实开展法治城区以及机关、企业、学校、社会团体等各类法治创建活动,完善法治创建项目化运作机制。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加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在文明创建活动测评体系中的权重,在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中拓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加强民主法治课题理论研究、申报和成果转化运用,探索依法治理优秀案例的推广发布机制。

(十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升级

大力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在内容推广、互动服务、效果评估等环节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力度,着力增强普法活动的辐射力。各国家机关在本部门、本单位的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阵地,开设法治宣传专栏,结合执法司法实践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每周更新专栏内容。针对网络热点法治事件和社会关切的法治问题,及时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法律解读,正确引导法治舆论。

(十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进一步强化

积极落实《关于本市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开展公益普法的实施办法》,强化本市各类媒体公益普法责任,进一步提升现有法治节目(栏目)品牌影响力,抓住典型案例开展普法教育,推动法治正能量广泛传播。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普法公益广告刊播的监测、抽查、公布机制,宣传、新闻出版、文广影视部门出台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各类媒体把法治宣传作为重要内容,在全社会弘扬法治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