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庆祝建党百年 践行法治思想”上海司法行政原创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7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 002420455m/2021-0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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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沪司发〔2021〕22号 |
产生日期 | 2021-04-07 |
市局各单位、各部门,各区局: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图·视·文”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充分挖掘本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初心、践行使命,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无私奉献、勇于担当的先进事迹和工作成效,经研究,决定举办“庆祝建党百年 践行法治思想”上海司法行政原创作品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庆祝建党百年 践行法治思想
二、活动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
三、主办单位
上海市司法局
四、参加范围
全体上海司法行政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广大媒体机构及社会公众。
五、活动安排
本次征集活动共分为各单位初选、月度投票、评审三个阶段。
(一)各单位初选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部署开展相应的评选活动,择优报送。各单位可根据年度原创作品征集活动计划,自行组织开展本层级的评选活动。活动周期内,以月度为单位择优报送作品。
(二)月度投票阶段
5月1日至8月31日,市局通过“上海司法行政发布”官方微博进行优秀作品展播,每月1日开始展播参与当月月度评选的作品,展播期间作品获得的转评赞数量计入网络投票数,数据统计自作品发布之日至当月20日。投稿时间靠前将优先获得展播。每月月底,“上海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将按照作品类别,发布“展播作品月度人气榜单”,每一作品类别中位列榜单第一位的作品将直接获得“月度网络人气奖”。
(三)评审阶段
9月1日至30日,由市局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初评小组,从全部作品中初选出文字作品90件(其中故事类、案例类、事迹类、评论类各20件;影视剧剧本10件)、摄影作品50件、视频作品70件(其中“三微”类50件、音乐mv类20件)。邀请文字作品(故事类、案例类、事迹类)、文字作品(评论类、影视剧剧本类)、摄影和视频类专家各15人,组成45人专家评审组,为进入初选的作品打分,评出最终获奖作品。
六、作品及投稿要求
本次活动参赛作品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方向、价值取向,紧扣活动主题,有较强艺术感染力,适合新媒体平台传播。作品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不含有涉及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种族与宗教歧视及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如作品画面、音乐等含有非原创内容,必须于片尾字幕标明来源。摄影作品如进行过后期处理,必须同时提交原始图像。具体要求如下:
(一)作品类型
1.文字作品
(1)故事类。“永远跟党走”——我和司法行政的故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或与司法行政人共事的经历和感悟。篇幅限2000字以内。
(2)案例类。“庆祝建党100周年,司法行政党员在行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案例。内容为司法行政工作各业务条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制定推出工作举措、贯彻落实工作要求,解民忧难、为民服务的具体案例。篇幅限2000字以内。
(3)事迹类。“身边的榜样”——我眼中的优秀司法行政人。内容为上海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篇幅限2000字以内。
(4)评论类。“践行法治思想”——司法行政助推法治前行。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的重大部署、重点任务、重要成效,分析总结成效,阐述抒发观点的时事评论文章。篇幅限2000字以内。
(5)影视剧剧本。“‘剧’说正能量”——司法行政正能量故事。经一定艺术加工,传播司法行政正能量的影视剧剧本。篇幅限6000字以内(含梗概)。
2.摄影作品
“司法行政光影录”——镜头中的司法行政工作。照片应为纪实作品,仅限单幅,大小1m以上。
3.视频作品
(1)“三微”类。包括微电影(15分钟以内)、微视频(5分钟以内)、微动漫(5分钟以内)、短视频(1分钟以内)。
(2)音乐mv类。原创音乐视频作品。
视频作品格式要求mp4或mov,分辨率1920x1080(高清)。
(二)投稿方式
1.在指定网络平台(平台地址另行通知)上传作品进行投稿,投稿通道计划在2021年4月底开放,8月31日关闭。每月投稿周期为1日至20日,20日以后投稿的作品,将顺延参加下一次的月度网络评选。
2.上海司法行政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投稿作品由各单位、各部门择优汇总后,使用专用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和密码另行通知)登录投稿平台上传,请各单位做好作品内容的保密审查工作。媒体记者和社会公众可根据投稿平台页面提示自行上传。
3.每份作品附一张作品登记表。作品登记表信息需填写完整,打印并由作者本人在“承诺人”处签名。上传作品时,需将该登记表word版及签名版照片同步上传。
七、活动宣传及奖项设置
(一)活动宣传
本次活动在东方网凯发网娱乐首页开设专栏,并在“上海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上海司法行政发布”微博平台公布征集要求、投稿链接等,分批对投稿作品进行展播宣传,广泛发动“转评赞”,持续扩大活动影响力,积极争取广大媒体机构和社会公众关注和参与。
(二)奖项设置
1.文字作品类:年度优秀故事、优秀案例、优秀事迹、优秀评论作品各10篇;优秀影视剧剧本5篇。
2.摄影作品类:年度优秀摄影作品20幅。
3.视频作品类:优秀三微视频作品20件;优秀音乐mv作品10个。
根据月度人气榜单排名,每月每一类别设月度最高网络人气奖1名。根据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
市局将为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奖杯进行奖励,并推荐参加司法部相关作品征集活动。获奖作品将在市局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展播,并择优推荐各大媒体用于采访报道。
八、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将其作为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本单位、本部门、本条线广泛组织开展作品征集和评选活动,努力扩大参与面,不断提升宣传力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活动推进情况及时报市局宣传处。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4月12日(周一)前反馈负责此项工作联络人信息。
联系人:袁 琳,电话:24029202
特此通知。
附件:1.各单位作品报送数量
2.作品登记表
上海市司法局
2021年3月29日
附件1
各单位作品报送数量
序号 | 单位 | 作品报送名额 | |||||||
文字作品 | 摄影作品 | 视频作品 | |||||||
故事类 | 案例类 | 事迹类 | 评论类 | 影视剧剧本 | 摄影类 | 三微类 | 音乐mv | ||
“永远跟党走”——我和司法行政的故事 | “庆祝建党百年,司法行政党员在行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案例 | “身边的榜样”——我眼中的优秀司法行政人 | “践行法治思想”——司法行政助推法治前行 | “‘剧’说正能量”——司法行政正能量故事 | “司法行政光影录”——镜头中的司法行政工作。 | ||||
1 | 监狱管理局 | 每月每类不少于6件 | 每月一共不少于2件 | 每月每类不少于4件 | 一共不少于2件 | ||||
2 | 戒毒管理局 | 每月每类不少于4件 | 每月一共不少于1件 | 每月每类不少于3件 | 一共不少于1件 | ||||
3 | 社区矫正 工作部门 | 每月每类不少于2件 | 每2月一共不少于1件 | 每月每类不少于2件 | 酌情报送 | ||||
4 | 浦东新区司法局 | 每月每类不少于2件 | 每月一共不少于1件 | 每月每类不少于2件 | 一共不少于1件 | ||||
5 | 黄浦区司法局 | ||||||||
6 | 徐汇区司法局 | ||||||||
7 | 长宁区司法局 | ||||||||
8 | 静安区司法局 | ||||||||
9 | 普陀区司法局 | ||||||||
10 | 虹口区司法局 | ||||||||
11 | 杨浦区司法局 | ||||||||
12 | 闵行区司法局 | ||||||||
13 | 宝山区司法局 | ||||||||
14 | 嘉定区司法局 | ||||||||
15 | 奉贤区司法局 | ||||||||
16 | 松江区司法局 | ||||||||
17 | 金山区司法局 | ||||||||
18 | 青浦区司法局 | ||||||||
19 | 崇明区司法局 |
备注:1.各行业协会参照本方案开展相关活动,原则上每月每类别报送作品不少于1件;
2.市局机关各部门及局属事业单位由市局机关统一部署。
附件2
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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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
作品类别(文字/摄影/视频) | 作品内容所属 业务类别 (参见表格底部) | ||
作品简介 | |||
主创人员姓名 | 工作单位 | ||
职务(选填) | 联系电话 | ||
原创承诺 | 本人承诺对投稿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保证不侵犯第三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侵权行为,责任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承诺人 年 月 日 | ||
报送单位意见 |
备注:业务类别指全面依法治国及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包括立法、监狱、社区矫正、戒毒、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普法、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律师、法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