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系列活动的通知-凯发网娱乐

关于开展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9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002420455m/2022-00002
文件编号 沪司发〔2021〕87号
产生日期 2021-12-29
各区局、法宣办、法律援助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让全社会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让困难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职能作用,现就本市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一)组织参加答题活动。2021年12月31日前,各区要继续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律师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的法律援助法网上答题活动,并向社会公众广泛转载宣传,助力营造全社会齐参与、共学习的良好氛围。

(二)发放宣传挂图资料根据司法部发布的电子版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挂图,市局已统一印制宣传海报下发至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各区要尽快将海报分发至各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及居(村)法律援助联系点,并在今后工作中结合各区实际,自行制作下发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切实做到将法律援助法送到群众身边。

(三)开展线下专项活动结合春节前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各区要深入各交通枢纽、建筑工地、社区等农民工聚集的场所,大力开展针对农民工群体的法援法宣传和欠薪维权专项活动,为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对材料齐全的做到当场受理、优先指派、快速办理,切实维护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

(四)推进社会广泛宣传。各区要充分利用各种法治文化阵地以及广场、公园、公交站等公共场所张贴法律援助宣传图片,利用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地铁移动电视屏等推送法律援助法相关知识,推进法律援助法宣传广泛覆盖社会公共场所。

(五)加强线上日常宣传。依托“上海市司法局”“法治上海”“上海法援”以及各区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动漫等形式,对法律援助法开展系列宣传,以鲜活生动的方式,不断增强法律援助法宣传时效和感染力。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坚守人民立场,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学习宣传好法律援助法,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做好统筹谋划,细化活动措施,丰富活动形式,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二)注重宣传实效。各项宣传活动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务求宣传活动与群众需求相适应,在做好法律援助法宣传的同时,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三)严格疫情防控。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线下宣传活动,各区可结合实际灵活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开展大型聚集性活动,在活动中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四)加强总结提炼。2022年1月21日前,各区法律援助中心法援法宣传活动最新开展情况、农民工维权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数据表格电子版报市法律援助中心(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同时,各区要对法律援助法开展常态化宣传,对好的做法、好的成效、好的案例积极归纳总结,及时上报;要将宣传法律援助法与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和法律援助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结合起来,突出实效、营造氛围,不断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首选率。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方式:李月峰,24029119,13918189390          

              刘江瀚,24029252,18842427475

              张  捷,53899753,18917786918

                        

市司法局

市法宣办

2021年1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