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十佳新时代司法所”和“十佳调解品牌”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凯发网娱乐

关于开展上海市“十佳新时代司法所”和“十佳调解品牌”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4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002420455m/2021-00074
文件编号 沪司发〔2021〕60号
产生日期 2021-08-24

市局有关部门,各区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 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的意见》《培育发展“上海调解”服务品牌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等文件精神,不断从基层法治实践中提炼、总结好做法、好经验,积极宣传和推广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凸显基层法治特色的先进典型,努力让上海城市“法治名片”更加闪亮,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十佳新时代司法所”和“十佳调解品牌”选树宣传活动。现将有关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十佳新时代司法所”主题宣传活动方案

2.上海市“十佳调解品牌”选树宣传活动方案

 

 

                                   上海市司法局

                                        2021年8月23日

 

 


附件1

 

上海市“十佳新时代司法所”主题宣传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 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的意见》精神,切实发挥比学赶超、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本市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活力,更好提升司法所工作集中度、显示度、贡献度,不断增强司法所工作软实力,努力让城市“法治名片”更加闪亮,制定本方案。

一、  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法治作为最根本的治理方式,使法治环境好成为上海的重要标志,大力宣传表彰在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提升基层法治水平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让基层社会治理充满法治元素,让基层法治软实力更加彰显,推动新时代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  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21年8月-2021年11

(二)参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面向本市所有司法所。各区局根据申报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各申报2至3家司法所。

市局经评审授予10家司法所上海市“十佳新时代司法所”称号, 授予10家司法所上海市“十佳新时代司法所提名奖”称号。

(三)申报标准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局党委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新时代司法所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将党的领导贯彻到司法所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2.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城市”的重要理念,积极承担本市新时代司法所12项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为民服务,业务工作成效突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成绩显著,得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3.组织队伍健全充实。司法所立户列编,设置规范。司法所力量配备与履职需求相匹配,做到人员充实、分工明确、专人专岗。司法所长领导有力,人员队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政。

4.所务管理规范有序。司法所各项工作制度完善、业务台账健全、档案管理规范。司法所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规则公开透明,各项工作开展依法依规、优质高效。

5.基础保障落实到位。司法所业务用房功能设置科学合理、满足各项业务工作需要。司法所办公场所标识使用规范,方便群众办事。司法所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通讯和办公等设施完备。司法所各项经费保障能够满足履职需要。

(三)评选程序

1.宣传动员(9月5日前完成)

各区局要广泛宣传上海市“十佳新时代司法所”评选工作,将本通知传达到本地区各司法所,认真组织动员司法所积极参评。

2.推荐报送(9月20日前完成)

各区局经集体研究,从本地区遴选2至3家司法所向市局报送。报送前,要在本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于9月20 日前填报《上海市“十佳新时代司法所”推荐表》(见附件1-1)。电子表格通过电子邮箱同步报送,地址:[email protected]

3.组织评审(10月15日前完成)

市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在此基础上,对候选司法所进行展播,发动社会群众开展投票,并综合网络投票、复评情况确定拟推荐司法所,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经市局党委讨论研究,最终确定上海市“十佳新时代司法所”、上海市“十佳新时代司法所提名奖”名单。

4.宣传推广(11月底前完成)

对评选的上海市“十佳新时代司法所”、上海市“十佳新时代司法所提名奖”,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登载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上海市“十佳新时代司法所”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评选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二)坚持好中选优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认真研究、严格遴选、择优推荐,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报送申报材料,确保推荐的司法所经得起检验。

(三)增强宣传实效

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放大宣传效应,激励全市司法所从先进典型中汲取营养,比学赶超,推动上海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1-1.上海市“十佳新时代司法所”推荐表

 

 

附件1-1

 

上海市“十佳新时代司法所”推荐表

 

司法所全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拟授荣誉


司法所简介及主要工作成效

(1000字以内,可另附页)

 

 

 

 

 

区局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局审批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上海市“十佳调解品牌”选树宣传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率先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培育发展“上海调解”服务品牌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本市调解组织发展活力,全面提升调解工作质效和品牌影响力,制定本方案。

一、  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宣传表彰2019至2021年为上海调解质效提升和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广泛动员全市调解组织不忘初心、砥砺奋进,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信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  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21年8月-2021年11月

(二)参选范围及选树名额

本市范围内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人民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社会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

各区局根据申报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各申报2个调解组织,所推荐的调解组织应具有较高的品牌辨识度、较大的品牌影响力、较强的品牌美誉度。市局经评审授予10家调解组织上海市“十佳调解品牌”称号,授予10家调解组织上海市“十佳调解品牌提名奖”称号。

(三)申报标准

1政治建设过硬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调解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司法部关于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得到坚决贯彻落实。

2.工作业绩突出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定期排查工作制度,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显著,在本地区、本领域处于领先位置,近三年未发生因调解不及时、不到位导致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申报品牌对应的调解业务办理量在本地区、本领域占比较高。

3.队伍整体素质高

调解员具有较高的政策法律水平,具有调解纠纷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调解员,且调解员年龄结构合理;调解员按时参加岗位培训、年度培训,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4.运行规范、保障有力

调解组织的设立、人员组成,调解员的选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健全完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工作经费落实到位、保障有力。

5.社会知名度、影响力较高

在业内产生一定示范引领效应,形成良好的社会认同度和公信力;群众满意度高,社会反响较好,受到区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受到街道(乡镇)以上地方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表彰。

(四)选树程序

1.广泛宣传动员(9月5日前完成)

   各区局要广泛宣传上海市“十佳调解品牌”选树宣传工作,将本通知传达到本地区各个调解组织,认真组织动员各调解组织积极参评。

2.推荐报送(9月20日前完成)

    各区局经集体研究,从本地区申报的调解组织中遴选2个单位。报送前,在本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于9月20 日前填报《上海市“十佳调解品牌”申报表》(见附件2-1),电子表格通过电子邮箱同步报送,地址:[email protected]

3.组织评审(10月15日前完成)

市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校组成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材料、相关业务办理量、调解工作实绩、特色亮点、制度规范、社会评价、新闻报道、荣誉表彰、业内公认等情况进行评审,在此基础上,对候选组织进行展播,发动社会群众开展投票,并综合网络投票、复评情况确定拟推荐组织,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经市局党委讨论研究,确定最终授予10家调解组织上海市“十佳调解品牌”称号,授予10家调解组织上海市“十佳调解品牌提名奖”称号。

4.宣传推广(11月底前完成)

对选树的上海市“十佳调解品牌”、上海市“十佳调解品牌提名奖”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登载宣传,讲好“上海调解”故事,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请各区局充分认识上海市“十佳调解品牌”选树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选树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二)坚持好中选优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认真研究、严格遴选、择优推荐,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报送申报材料,确保推荐对象经得起检验。

(三)增强宣传实效

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放大宣传效应,激励全系统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从先进典型中汲取营养,比学赶超,推动上海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2-1.上海市“十佳调解品牌”推荐表

 

 

附件2-1

 

上海市“十佳调解品牌”推荐表

 

调解组织名称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拟授荣誉


调解组织简介

(200字以内)

 

 

特色工作

或品牌描述

(主要做法、取得成效等,800字以内,可另附页)

 

 

区局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局审批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抄送:司法部,市委政法委。

上海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