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管理,严格政府采购的招投标制度 (2018-10-15)
上海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各类财政支出,并强化政府采购内控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及《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及本单位《合同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以委托第三方的形式对我局的各类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招投标。一般情况下,我局有预算采购编号项目,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进行公告;非招投标项目但需招标采购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公告。